《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装备建设、信息化发展和消防基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2)》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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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装备建设、信息化发展和消防基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2)》政策解读

2023-12-18 08:40:02 产品中心

  为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规定,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装备建设、信息化发展和消防基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适应职能拓展形势的需要。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队伍转隶后,承担的任务由传统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扩大到地震、水灾、旱灾、危化品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工作任务和职能大幅拓展,客观上对消防救援车辆装备、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的需要。目前我市在消防救援装备配备、基础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体现在:现有车辆总体底盘性能不高、比功率偏低、临期待报废量增长;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石油化学工业灾害处置、水域救援器材装备不足,特种攻坚车辆配备不强;前沿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及灾害现场信息采集设备尚有欠缺;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车通道管理等消防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要进一步强化提升。

  三是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在宿督导期间,指出了我市“消防车辆性能相对滞后,特种攻坚车辆和装备配备不足,不能够满足扑救高层建筑等火灾需要”等问题。为切实整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车辆、装备配备,全面提升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通过三年的分批投入、分步建设,逐步实现车辆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应急救援指挥由基本功能型向科学高效型转变,消防基础更加牢固。

  2020年,在全市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市中心城区完成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装备配备任务;洋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队站达到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泗洪、泗阳、沭阳等三个县分别至少达标一座特勤消防站,其余队站全部达到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全市初步实现跨区域指挥调度和自我保障救援能力。

  2021年,市中心城区完成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任务;各县区基本具备处置城市内涝和日常水域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全市装备统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种灾害事故攻坚及跨区域合成作战效能大幅提升。

  2022年,各县区针对“高低大化”火灾扑救和特种灾害事故救援车辆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域信息化作战指挥平台逐步加强,远程投送、应急通信、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加强完善,独立作战和重大灾害事故遂行能力进一步增强。

  重点是加强常规装备配备、加强攻坚装备配备、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分别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逐年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计划》的重要性、必要性,把应急救援车辆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建设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组织推进,将《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解年度建设任务,量化指标、明确责任,市级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各县区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保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建设效果到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将《计划》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地要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有效地发现解决有一定的问题,按年度组织验收,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