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基层队站卫勤保障工作购置药品器械项目(项目编号:0615-1)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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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基层队站卫勤保障工作购置药品器械项目(项目编号:0615-1)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1-17 07:56:47 乐鱼最新版本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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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货物/物资/医药品/膏药/其他膏药,货物/物资/医药品/维生素类/其他维生素类,货物/设备/医疗设施/临床检验设备,货物/物资/医药品/注射液/其他注射液,货物/物资/医药品/解热镇痛药/其他解热镇痛药,货物/设备/医疗设施/其他医疗设施,货物/设备/医疗设施/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基层队站卫勤保障工作购置药品器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基层队站卫勤保障工作购置药品器械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或控股公司参与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本项目核心产品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纸箱塑料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给本项目采购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3)供应商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相关联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4)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则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5)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9.806万元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信用良好,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6)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参与投标,须提供以下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为销售商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书面承诺:由采购人或委派专业机构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双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方面的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本项目的履约情况做考核与验收。必要时,招标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验收报告),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一同签字或盖章。★3、供应商书面承诺: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服务标准:合格或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执行。4)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注: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成交供应商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