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将配哪些高精尖装备要点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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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将配哪些高精尖装备要点全在这里!

2024-01-17 07:57:21 逃生防护系列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发布。

  到2025年,湖南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地增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处置巨灾大难的能力显著提升。

  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百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起数占比下降10%,专职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提高10%,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提高10%的 核心指标。

  《规划》从健全消防安全法治体系、提升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创新发展支撑能力、筑牢社会共治共享基础等 6个方面作了系统规划。

  1.健全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结合城乡地域发展实际和灾害事故情况,在建强现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础上,全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科学合理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市、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征召、培养,出台符合湖南实际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完善和落实专职消防员保障机制,至“十四五”末期,市、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达万人左右,且全部持证上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能满编的地级、县级城市和县城的城市消防救援站,全部建立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强化与乡镇以下基层各类应急队伍的共建共享,推动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至2025年,不在城市消防救援站覆盖范围内的乡镇全部按照《乡镇消防队》国家标准,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或乡镇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农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且具备日常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此外,推动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大型危化企业,大型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城市地铁,公路超长隧道(隧道群)管理单位等全部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建强微型消防站,其他社会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切实提升单位应对火灾能力。至“十四五”末期,形成“城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点面结合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2.建强消防救援专业力量。按照应对大型、特殊灾害事故和跨区域增援的要求,加强消防救援机动力量建设,依托省应急救援“一部三中心”建设,组建1支400人规模的省级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驻勤长沙、衡阳、益阳、怀化。各市州结合真实的情况建设少数的支队级消防救援机动力量。实施消防救援专业力量锻造工程,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依托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建精建强水域事故(抗洪抢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石油化学工业事故、轨道隧道事故、高空(山岳)事故、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围绕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森林消防的职能需求,建强现有株洲航空消防救援队,结合省区域性航空应急保障基地和航空靠前保障基地建设,在湘西、湘南片区组建2支省级航空消防救援队,实现单点辐射半径200公里、全省2小时内抵达救援。到2025年,建成专常兼备、灵活机动,省市县分级响应、水陆空全域覆盖的消防救援专业力量体系。

  3.提高实战实训能力。坚持战斗力标准,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战化训练,改革训练内容,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以下简称省总队训保支队)以及长沙、衡阳、张家界、岳阳等市消防救援支队和省特定种类设备检测院,建立完善特殊灾害救援训练场地,承担大型城市综合体、地震、山岳、石化等事故处置及应急救援联合实训任务。建设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场,提升环洞庭湖及湘资沅澧流域各支队抗洪抢险救援能力。依托湖南(株洲)航空应急示范区,推动建设全省航空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培训航空专业救援力量。各市州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建强本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和培训力量建设,提升训练、比武、训战理论研究和重大救援技术攻关能力,加强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编制完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预案实战演练,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提高灭火救援联动处置效能。强化省灭火救援专家组建设,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调查研究能力。

  4.提升指挥调度效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加快建设统一高效的现代化消防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完善消防救援指挥调度标准、灾情处置流程、舆情监控处理等配套机制,提升统筹协调、监测预警、应急处突、辅助决策能力。推进省、市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和大队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指挥中心软硬件环境优化及智能指挥系统功能建设,打造智能指挥中心。2021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完成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建设。按照省“1+18+N”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组建省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指挥下,牵头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健全消防救援联调联战机制,将乡镇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农村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及单位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专家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类救援力量全面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将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纳入指挥中心调度平台,加强区域之间的联动调度,提升应对大规模、复杂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效能。

  1.优化装备实战配备。结合湖南省“五大自然灾害、五大安全事故”特点,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工作,推动评估论证成果转化和装备实战化配备。实施消防救援装备提质工程,在确保基础装备建设达标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现有装备结构,加强装备全域机动、全程保障能力建设,配足基础性装备、配优针对性装备、配备杀手锏装备,强化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装备更新换代和性能升级。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装备建设,配齐专业灭火救援装备,重点加强水域事故救援、山岳事故救援、森林火灾扑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建设,优先面向灾害重点区域配备专业特种装备。加快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的科研攻关、示范应用和采购配备,提高各类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2023年前,完成省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直属大队和益阳、怀化、衡阳机动大队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备。按照湖南省自然灾害分布区域划分片区,统筹片区范围内的市州装备建设,完善区域支援策略。加大对高风险区域和欠发达地区装备建设扶持力度。

  2.强化装备维护管理。健全应急救援装备管理机制,创新装备市场准入、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维修保养、退役报废等全寿命、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管理机制。依托物联网技术和装备管理系统,推进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研发配备装备管理系统移动查询终端。完成消防员防护装备升级和外观标识统型,提高防护装备的舒适性和适体率,实现基本防护装备定人使用,各市州全面建成消防员防护装备专业集中清洗中心。规范执勤器材库室建设,完善除湿防霉设备,确保执勤装备与训练装备分开储存。常态化开展装备使用效能测试工作,定期开展装备检测标定,加强防化、洗消、侦检等训练器材装备配备。加强装备维保和应急抢修能力建设,推动省消防救援总队装备维修中心建设。

  3.健全战勤保障体系。着眼保障应急救援战斗力,建立健全战勤保障体系,实施消防战勤保障升级工程,充分依托现有力量和资源,建立多种形式战勤保障队伍,规范战勤保障人员、车辆和装备编程,强化模块化储备、机动化运输,做到实体化运转、全要素保障、高效率遂行。积极融入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共享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设施,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加大装备物资实物储备,科学优化储备结构,合理扩大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企业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统筹运用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方式,拓宽物资供应渠道。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联勤联储、紧急调用、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应急、消防、航空、铁路、公路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大规模应急救援力量投送体系。依托大型超市、餐饮集团、物流公司、医疗机构、装备厂商等优势资源,搭建以自我保障为主、地方保障为辅的联供联保平台,加快形成社会化联勤保障体系。建设集伤病员康复疗养、职业健康管理、现场救护、队伍卫生防疫、心理障碍干预、卫生业务培训、日常诊疗于一体的省级消防救援职业健康中心,提高遂行救援卫勤保障、防控职业危害风险、维护指战员身心健康的能力水平。

  4.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逐步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构建满足各类灾害事故实战需要的通信装备标准体系,配齐关键通信装备,重点加强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地下空间及隧道、高层建筑及大型城市综合体、危化品场所事故等复杂灾情下的应急通信装备建设,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救援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满足断网、断路、断电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积极开展大型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无人侦察机集群作业等新装备新技术应用。消防救援站全面按标准配置通信保障车,配齐通信保障人员。全力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等机动灵活力量,延伸应急通信触角。与工信部门及通信运营商合作建立灾害现场应急通信联保联调机制。至2025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增配21台大型无人机、14台轻量化卫星便携站、234台卫星电线台小型越野卫星通信指挥车,并完成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

  根据目标任务,《规划》设置了 消防救援专业力量锻造工程、消防基础设施强化工程、消防救援装备提质工程、消防战勤保障升级工程、消防科研创新工程、“智慧消防”建设工程、消防专业人才培育工程、消防宣传力量扩建工程等8大重点工程。

  1.抗洪抢险(水域事故救援)。2021年,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组建一支不少于400人的省级抗洪抢险(水域事故救援)专业队,参加省内重特大抗洪抢险救援并承担跨省增援任务;依托省总队训保支队、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支队级专业队,参加辖区抗洪抢险救援并承担跨区域增援任务,其中省总队训保支队和长沙各不少于100人,株洲市、岳阳市、常德市、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邵阳市各不少于50人,湘潭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益阳市各不少于30人;全省有水域事故救援任务的消防救援站各组建一支站级专业分队,人数不少于本站实有执勤人数的70%,主要参加本辖区抗洪抢险任务。各级专业队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并开展舟艇驾驶、潜水、急流救援等人员专业资质认证。建设3个(长沙、岳阳、常德)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完善配套训练设施。

  2.森林火灾扑救。2021年,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组建一支不少于400人的省级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参加省内森林火灾扑救并承担跨省增援任务;依托省总队训保支队、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支队级专业队,参加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并承担跨区域增援任务,其中长沙不少于200人,省总队训保支队及株洲、衡阳、邵阳、岳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不少于100人,湘潭、益阳、张家界、娄底、湘西不少于50人;全省有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消防救援站组建1支站级专业分队,人数不少于本站实有执勤人数的70%,主要参加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各级专业队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并加强与地方森林消防队伍的联动协同。

  3.石油化学工业事故处置。2021年,依托长沙、岳阳等市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省级石油化学工业事故处置专业队,承担辖区石油化工事故处置和跨区域增援任务,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并建设配套训练设施。定期采取“集中授课、驻厂见学、调研摸底”等形式强化专业处置技术培养和训练,定期组织石化事故处置演练,建成有效应对石油化学工业类灾害事故救援的中坚力量。

  4.轨道事故救援。2022年前,依托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省级轨道事故消防救援专业队,承担长株潭城市群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事故处置任务,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并建设配套训练设施。

  5.高空(山岳)事故救援。2021年,依托长沙、张家界、衡阳等市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省级高空(山岳)事故消防救援专业队,承担辖区高空(山岳)事故救援和跨区域增援任务,其他市州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实际需要组建一定人数的支队级专业队,主要承担辖区高空(山岳)事故救援任务。各级专业队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建设配套训练设施,开展山岳救援专业方面技术和绳索救援技术培养和训练认证。

  6.地震灾害救援。2021年,依托省总队训保支队、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地震灾害消防救援重型专业队(下设搜救犬分队,训导员不少于10人,搜救犬不少于10头),依托株洲、岳阳、衡阳、郴州、常德等市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轻型专业队,承担辖区地震、建筑倒塌、山体滑波、泥石流等灾害搜寻救援和跨区域增援任务,各专业队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建设配套训练设施。加强与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的联勤合作,提升地质灾害安全科学救援能力。

  7.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2021年,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组建一支不少于400人的省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参加省内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并承担跨省增援任务;依托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一支支队级专业队,主要承担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跨区域增援任务,其中长沙不少于100人,株洲、岳阳、常德、衡阳、郴州、永州、怀化、邵阳不少于50人,湘潭、娄底、湘西、张家界、益阳不少于40人;全省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任务的消防救援站组各建一支站级专业分队,主要承担承担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及邻近区域增援任务,人数不少于10人。各级专业队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

  8.航空消防救援。2023年前,依托地方航空优势企业,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在湘西(张家界)、湘南(郴州)各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其中专业救援人员不少于10人)、救援飞机不少于2架的省级航空消防救援队,与株洲航空消防救援队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三支航空救援队伍,实现覆盖全省,兼顾周边的航空救援力量格局。同时依托湖南(株洲)航空应急示范区,合作建设全省航空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立健全一整套空勤力量训练、保障、管理和人才教育培训制度与硬件设施。

  逐年持续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将“十三五”时期已规划但未建成的消防救援基础设施纳入“十四五”规划并推动尽快完成建设。结合各地城乡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于“十四五”时期逐年新建一批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其中特勤消防救援站6个、一级消防救援站68个、二级消防救援站30个,小型消防救援站55个,水上消防站3个,战勤保障站4个,市政消火栓24376个。同时完成1处省级训练基地,9处市级训练基地建设。

  1.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十四五”时期,聚焦实战打赢,统筹装备发展,逐年更新换代老旧装备,引入新型实用适用装备,推动新一代主战装备研发列装,加速装备升级换代,提升装备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新建的消防救援站,同步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通信装备,品种和数量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有关标准要求。

  2.特种灾害事故攻坚装备。结合我省水域洪涝灾害多发的特点,2021年,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至少配备1辆大流量防汛排涝车,抗洪抢险任务重的市(州)、县(市)配备砂石装载装备,各特勤消防救援站配备不少于4艘舟艇和2辆舟艇运输车,普通消防救援站(一级、二级)配备不少于2艘舟艇和1辆舟艇运输车。2022年前,抗洪抢险任务重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至少配备1辆防汛排涝车,其他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前配备1辆防汛排涝车。2024年前,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配备1套工程机械救援设备,一级、二级消防救援站至少配备1辆应急运输车。2025年前,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配备不少于1套远程供水系统或相关装备。

  1.战勤保障队伍。依托现有力量和资源,采取招聘专职人员、混编运行等方式,2021年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片区、支队三级战勤保障编组设置。2024年前,全面建成以3个(长沙、衡阳、怀化)省级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基地为支撑、14个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为骨干,各县市区消防战勤保障班组为基础,社会联勤联保单位为补充,覆盖全省的三级消防救援战勤保障网络体系。

  2.战勤保障装备。2021年,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片区、支队三级战勤保障装备物资配备,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每类1辆的标准配齐宿营车、冷藏车、被服洗涤车等保障车辆;2022年,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每类1辆的标准配齐淋浴车、移动卫生间等保障车辆,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配备1辆净水车,并配备装备模块化运输车,实现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运输。省消防救援总队物资储备库和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在满足原有灭火救援、抢险救援、水域救援、地震救援、灭火药剂、军需物资等6大类,101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基础上,结合省内灾害事故种类和消防救援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宽储备物资种类和数量,随缺随补。2025年前,省消防救援总队本级及长沙、衡阳、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成自动化装备物资储备库。

  采取消防救援队伍、科研院所、企业、高校等合作的形式,针对性研究开发一批科技装备。其中,针对科技指挥与通信技术融合短板,研发应用灾害现场态势感知软、硬件设备,提升信息辅助决策能力;针对物流产业、节能环保、低碳技术等新兴起的产业,重点研发应用风险感知、早期预警、精准防控平台,提高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实战救援和社会动员“五个能力”。针对特种灾害处置、实战训练、安全防护技术短板,研发试用高效适体防护装备、机械式外骨骼;针对城乡和森林火灾,研发试用高机动越野主战消防车、水带敷设消防车、大载重灭火无人机、物资转运无人机、森林泡沫消防车和高效开辟隔离带机械设备;针对山岳和地质灾害救援,研发试用高机动山地救援消防车、伴随运输机器人;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研发试用高层建筑灭火系留无人机;针对石油化学工业火灾,研发试用无人化消防车,配备多功能灭火机器人、危险作业机器人、侦察机器人;针对新材料领域火灾,研发试用无毒害、高效能的新型灭火药剂。

  1.“智慧消防”平台。在“十三五”时期各地“智慧消防”和监测预警、监督执法、接警调度、指挥通信等各消防救援业务系统建设基础上, 2022年前整合建成省、市、县统一的资源集约、数据开放型“智慧消防”平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将其余市州“智慧消防”系统集中接入,共享平台功能、数据相互连通,建立统一的火灾防控数据库、应急救援数据库、综合管理数据库、公共服务数据库,强化平台的智能监管、火灾监测预警、风险研判、接警调度、灭火救援指挥、队伍管理分析、公共咨询查询等功能。2023年前在文物建筑、古城、传统村落等特殊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无线消防报警系统,监测信息接入“智慧消防”平台。

  2. 消防管理APP。配合“智慧消防”建设,同步开发手机“消防管理APP”,包括消防监管、大数据查询、行业管理、网格化监管、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管理、业务咨询、单位智能消防管理、九小单位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警务公开、行业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消防法规查询等十三大模块。全方面覆盖消防监督员、基层组织消防力量、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社会群众业务功能需求。2021年,“消防管理APP”完成研发,2022年前完成建设并试点应用,2023年前全面应用覆盖消防监督、行业部门,并面向社会宣传推广。

  1.消防救援队伍人才。按照逐年培育步骤,到2025年,培养形成全省消防救援领域人才千人队伍,其中作战训练人才200名、防火监督人才200人、火灾调查人才100人、法制人才100人、消防装备人才100人、通信人才100人,消防科学技术人才100人、医疗卫生人才100人。培养消防船艇、消防航空、安检防爆等岗位专业方面技术干部各不少于10人,全省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的消防员占比43%以上,取得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的消防员占比23%以上,高级消防员100%具有技师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发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10人,专职考评员10人,兼职考评员30人。省级消防救援人才(专家)库不少于30人,各市州消防救援人才(专家)库不少于15人。

  2.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起,在全省逐步开通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依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湖南站),在湘西、湘南片区择点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点,每年鉴定消防设施操作员8500人以上。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讲,消防救援机构与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好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2021年起,每年考取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在200人以上,到2025年,全省形成3000人左右规模的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

  1.消防宣传队伍。2021年,所有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各建立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职消防宣传服务队,各配备1辆能下乡进村的消防宣传车,县级专职消防宣传人员总数达到700人以上。广泛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2021年全省注册的消防志愿者达到2万人以上规模,2023年达到5万人以上,2025年达到10万人以上。2021年,所有市州消防救援机构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站各配备1辆具备越野功能及拥有信息采集、后期编辑、网络传输、卫星通信,UPS供电等模块功能的应急采访车。

  2.消防宣传基地站点。2021年,省、市两级和50%的县市区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其中省级、市级、县级消防科普基地规模分别不小于800、200、100平方米,2022年,100%的县市区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5年前,建成两处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1年,所有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文化公园或文化广场街区。2021年前,50%的社区(村)利用社区(村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2022年前,80%的社区(村)完成,2023年前全部社区(村)完成。2025年前,建成两处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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