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防备火灾事故产生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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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防备火灾事故产生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布告

2024-02-25 16:36:26 消防装备

  近期济南市产生了数起有影响的火灾,反映冬天火灾高发态势不减。为保护公共安全,紧密防备火灾事故的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令和法规,特就加强消防安全办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首要担任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作业全面担任。

  二、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训练,催促职工恪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执行防火查看和每日防火巡查,安排消防演练,及时消除火灾危险和不安全要素。

  五、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坚持安全间隔。禁止用汽油、火油、酒精等易燃品引火取暖。

  六、禁止私行拉接暂时电线、违规运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超负荷用电,准时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

  七、禁止在楼梯、过道、房顶、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部位堆积可燃物及其他杂物。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不得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布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活救援的障碍物。

  违法和不良信息告发(涉未成年、网络暴力、谣言和虚伪有害信息告发)电话:监督及定见反应邮箱